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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关于公布上海市金山区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

关于公布上海市金山区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

金财〔2022〕5号
2022-02-08

关于公布上海市金山区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

  • 公开主体
    上海市金山区财政局
  • 公开期限
    长期公开
  • 索引号
    TH100301120220168
  • 主题分类
    财务
  • 成文日期
    2022年02月08日
  • 发布日期
    2022年02月08日
  • 公开类型
    主动公开
  • 发文字号
    金财〔2022〕5号
  • 首次公开
    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
  • 公文种类
    通知

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、工业区管委会,区人民政府各部门:

为进一步规范本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,提高收费政策规则透明度,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及监督,保障执收单位和缴费对象的合法权益,根据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《关于公布上海市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》(沪财税〔2021〕43号)要求,我们梳理编制了《上海市金山区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》(以下简称《收费目录》)。经区政府同意,现予以公布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《收费目录》中的项目包含了以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地方性法规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为依据,经市政府或市财政局、市发改委批准设立的本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。《收费目录》中不含政府性基金和市在金山单位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。

二、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《收费目录》所列明的文件规定进行执收。凡未列入《收费目录》或未经市政府或市财政局、市发改委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拒绝支付。

三、《收费目录》公布之后,本区新增、调整、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,以市政府或市财政局、市发改委有关文件为准。有关文件将通过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,《收费目录》将在网站相关专栏作动态更新。

四、《票据购买证》中登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本《收费目录》或2021年1月1日以后市政府或市财政局、市发改委批准的文件为准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上海市金山区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

上海市金山区财政局 上海市金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2022年2月8日

相关附件: 金财〔2022〕5号.pdf 相关附件: 金财〔2022〕5号附件:上海市金山区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.xls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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